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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质监:近三分之一木家具抽检不合格
 时间 : 2011-11-30   点击 :    分享
       2011年11月4日上海市质监部门近日对在上海生产的木家具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发现,156批次产品中,近三分之一产品质量不合格。
  
   51批次产品分别在甲醛释放量、木工要求、理化性能-漆膜抗冲击、理化性能-漆膜耐香烟灼烧、力学性能-抽屉滑道强度、力学性能-柜类活动部件垂直加载稳定性六个项目中被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其中,9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属于质量问题严重。而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1.5mg/L。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结合历年来上海家具行业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将2008年—2010年家具产品在各级监督抽查中被判为不合格、家具产品质量投诉多以及质量保证能力偏弱的中小型生产企业等作为整治重点。
   
  我公司作为专业的甲醛和TVOC检测设备生产厂家,将继续秉承着“以专图精,以精图强”的企业精神为广大质检机构以及木制品生产企业制造更加精良的专业甲醛与TVOC检测设备。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木家具时,首先应到有一定规模的正规家具商场购买正规品牌的产品,开具正规发票,并且索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质保卡,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应高度重视木家具有害物质是否超标,特别是甲醛和TVOC释放量是否超标,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检验合格的证明。同时,还应向销售方了解木家具各部件的材料构成、使用部位,了解实木家具特别是名贵木材的树种名称,并且在购货合同上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