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造板及其制品行业唯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新修订版,于2017年4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将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由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将对我国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一是提高甲醛释放限量要求,加快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去过剩产能,是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重要举措。我国已成为世界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2011年以来,我国人造板、木地板产量居世界第一,2016年全国人造板产量为3.00亿m³,木竹地板产量为8.38亿㎡。二是促进我国人造板产业技术进步,有力推动我国人造板产品新技术研发、新型低毒或无毒环保胶黏剂的应用。三是促进企业创新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人造板产品质量。四是有利于减少甲醛等有害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保护消费者健康。
该标准2017年4月发布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和企业的高度关注,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举办了3次标准培训班宣贯落实和答疑解惑后,仍收到不少企业和行业协会提出的关于标准实施的咨询意见。为保证该标准的顺利贯彻,实现新老标准的平稳过渡,现就如何做好GB 18580—2017实施前准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质检单位和生产企业参考。
一、重点关注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标准提高了甲醛释放限量要求。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 mg/ m³,限量标志E1,取消原标准的E2级。新标准的甲醛释放限量值与ISO 16983:2016《木质人造板—刨花板》、ISO 16985:2016《木质人造板—干法纤维板》规定一致。
2)检测方法统一采用“甲醛释放量测定——1 m³气候箱法”,取消了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新标准的检测方法与国际标准接轨,采用ISO 12460—1:2007《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第1部分:1 m³气候箱法》。
3)新标准规定了1 m³气候箱法甲醛释放量检测方法,明确了试件尺寸、试件数量和试件表面积。
4)企业生产质量控制可以采用气体分析法、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等检测方法。
5)鼓励企业采用气体分析法、干燥器法或穿孔萃取法进行生产质量控制,并建立与1 m³气候箱法之间的相关性。
二、企业实施标准前应做好准备工作
1)做好标准学习和培训工作。
由于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量大面广,新老标准技术内容变化较大,企业在新标准实施前必须加强学习和培训,可派人员参加行业标委会等权威机构组织的新标准宣贯培训班,或者企业自行组织学习。2017年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度重视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将新标准的宣传贯彻作为促进产业绿色循环发展、强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措施之一,全年共举办了新标准培训班3期,开展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及配套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的4.60“甲醛释放量测定—1 m³气候箱法”的宣贯培训,全国200多家质检单位、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37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但还有不少地方的企业未能参加培训学习。建议各企业在标准实施前认真学习该标准的技术内容以及了解新老标准的变化,为切实执行新标准做好准备。
2)有条件的企业可购买1 m³气候箱。
根据新标准要求,检测方法统一为1 m³气候箱法, 鼓励企业采用气体分析法、干燥器法或穿孔萃取法作为企业生产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并建立与1 m³气候箱法之间的相关性。一般企业可能有气体分析法、干燥器法或穿孔萃取法的检测设备,而没有1 m³气候箱,建议有条件的企业购买1 m³气候箱。气候箱应符合LY/T 1612— 2004《甲醛释放量检测用1 m³气候箱》要求、并经第三方计量合格,供应商应提供计量合格证书,主要计量设备包括气体流量计,计量指标包括气体流量、温度、湿度等。
3)建立企业生产质量控制方法与1 m³气候箱法指标值的对应关系。
2018年5月1日GB18580—2017实施后,所有人造板、木地板等产品必须达到新标准要求才能投放市场。关于新旧标准间的对应关系,目前国内外尚无确定的线性对应关系,建议各相关企业根据自身装备情况,尽快自行建立对应关系,或选取不同自测指标值的产品送至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建立自测值与GB18580—2017的1 m³气候箱法指标值的对应关系。
关于如何确定企业生产质量控制的检测方法,可参见表1。
GB 18580—2017 于 2018年5月1日实施以后,所有适用标准的产品均需替换为符合GB 18580—2017要求的包装标志,不能再生产标志老标准的产品;GB 18580— 2017 发布以后,实施以前,此阶段为新旧标准的过渡期,在此阶段生产的产品,不能标注GB 18580—2017, 必须按实际采用的老标准标注。
同时,建议各相关企业尽快做好新旧包装替换的预案,以应对新标准实施。
5)做好产品质量的日常检验。
鉴于GB 18580—2017检验周期长,建议将GB 18580— 2017作为型式检验,日常生产检验建议采用建立过对应关系的检测方法。
6)企业应配备专门的标准与质量检测的技术人员。
由于新标准的检测技术要求大大提高,检测周期较长,特别是需要建立企业生产质量控制方法与1 m³气候箱法的对应关系,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不断监控。需要企业配备专门技术人员,学习掌握标准,并开展相关关系试验研究。
三、企业应准确采用标准和准确标志
人造板、木地板及其他人造板制品建议执行标准为GB 18580—2017及相关产品标准,凡与GB 18580—2017不一致的产品标准内容不建议再使用。
建议甲醛释放量等级标注为:GB 18580—2017,E1 级。由于现有标准中E0级的相关检验方法与GB 18580— 2017不一致,使用风险大,因此在GB 18580—2017实施后,不建议使用E0级标志。
如果有企业生产严于GB 18580—2017的E1级并符合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规定要求的产品,可选择采用执行国家标准GB/T 35601— 2017,执行标准标注:甲醛释放量执行GB/T 35601— 2017。国家标准GB/T 35601—2017将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甲醛限量指标值为小于等于0.05 mg/ m³,检测方法与GB 18580—2017相同。